股票委托成交规则
2025-02-16 11:58:35 财经综合
股票委托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单位和买卖数量: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等于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等于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2. 成交原则:
A股市场股票委托买卖的成交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也就是说,同一时间发送交易指令给交易所的,卖出价格越低或者买入价格越高,这笔委托越容易成交。
3. 竞价方式:
股票申报竞价时,可根据相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开盘前就集中公开竞价,但是买卖双方无法预知到具体的成交价格;连续竞价则是在交易时段内不间断地进行交易,并且可以通过委托指令实时反映市场价格。
4. 委托时间和撤销规则:
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的任何时候提交委托单,而隔夜委托交易则是指在当日收市后将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保留到次日开盘进行交易。具体的委托时间可能因券商而异,但通常在交易日的收盘前一段时间内截止。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在交易期间撤销委托单,未成交的单子会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5. 委托成交的结果处理:
委托成交后,券商会通过交易结算系统进行清算和结算,同时,投资者也可以进行交易回报查询,了解成交结果和费用等信息。对于未成交的委托单,如果超过了一定时间限制或在收市后仍未成交,则会自动作为废单处理,资金和被冻结的证券将返回给投资者。
股票委托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它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和透明。投资者需要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规则,以便在股票交易中能够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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