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相关规定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具体举措如下:
1. 通过改制、兼并、租赁、出售等方式,国有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国有经济战线大大收缩,布局结构得到优化。通过推动国有中小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 争取注入资金,降低债务规模减轻企业负担。国有企业可以争取盘江集团提供的担保贷款,并通过国资委注资六枝工矿等方式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
3. 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改制上市和整体上市,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让给非国有企业或者社会资本。
4. 改革用人用工制度。灵活实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实习等三种用人用工形式。针对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进行差别化待遇,吸引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5. 划拨土地处置。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时,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置。
6.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整体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企改革,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7. 推动公司制改制。部分国有企业可以以部分资产进行改制,通过吸收其他股东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从而实现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总体上,国企改制相关规定方面采取了上述具体举措,通过优化布局结构、减轻企业负担、改革用人用工制度和股权多元化等措施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未来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将会从改革设计与战略部署转向具体方案制定及任务落实,推动国企改革举措的全面落实需要公司制改制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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